受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4TCGP322号审批单批准,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TZCGJ201402号竞争性谈判的最终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园林或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外省市企业需办理进太仓市投标的资质核验并提供核验书原件,并在苏州地区范围内有办事处、分公司等服务点?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华盛幼儿园绿化改造(清单详见附件) 2、报价单位必须对本公告(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货物整个标段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3、工程管护:本工程实行包种包活管护期限为两年。即为工程竣工以后起两周年。 4、质量要求:本项目按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建设部建标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方按施工图及验收规范对排水沟、地基、苗木的规格品种、种植沟槽进行中间验收;绿化苗木种植结束进行规格计量验收;一年后进行预验收,要求植物一次成活率达90%。 5、工程结算:以中标的分项(品种规格)价格及最终验收成活量为准,审计决算工程造价。 6、苗木、材料供应:施工单位供。 7、设计变更:当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由设计或者业主方单位签证变更关系,或由发包单位确认,变更费用、工程量按实调整。 8、保养:本绿化工程管护保养期为2年,保养期从初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并完成工程量的30%,预付10万元,工程完工,审计结束后付25万元。工程余款分别于2015年付50%,2016年付50%。 10、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将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初验收,以后每年一次预验,2年后验收结算。 11、中标企业按照标书指派的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好施工项目人员班子,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12、在施工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拖延进度,有严重质量问题,经指出仍不改正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更换施工队伍,甚至中止合同,并由承包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3、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养护管质量,承包方签订合同日向我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依据甲方制订的检查考核标准每月检查2次(其中1次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考核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保证金1%,低于60分的扣保证金2%,质量保证金不足扣减的,不足部分在工程费中扣减。每次得分超过80分的,工程管护期满后全额退还。 收款单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帐 号:52810908092001 14、施工方除了负责标段内绿化的正常管护外,还必须承担标段内所有桥堍边、叉道口等未种植处的杂草和各类垃圾的清扫(除)责任。工程竣工进入管护期后,业主方统一制作公示牌(费用施工单位负责)公示施工单位和管护负责人。 15、绿化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或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五、付款方式:见本项目附件“合同”部分 六、日程及地点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tzczyp@126.com),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TZCGJ201402—XXX公司”。) 2.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自公告之日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自行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标书费免费; 3、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者,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我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4、接收标书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当日9:30时整(北京时间)。报名的供应商派出代表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5、开标时间:2014年6月12日9:30时整(北京时间),由评委在监察局代表监察下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详见当日三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七、关于谈判 1、谈判按抽签顺序进行,一般进行不多于三轮次谈判; 2、谈判时其余投标单位回避,谈判内容保密; 3、谈判时可就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进行问答和协商,可以讨价还价,后一轮次报价应低于前一轮次报价。以供应商填写的“最终承诺及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必须回答评委和采购方的有关询问; 4、供应商必需对谈判最终结果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必须包括最终商定的型号规格数量、所包含的所有附件(有赠送的需注明赠送品的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保修期、完工日期、售后服务等内容,供应商必须在最终承诺上签字或盖章; 5、所有供应商出具的书面承诺必须在采购中心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作为最终评标依据; 6、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本次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且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性的报价方案。 八、中标原则:详见第三章 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 九、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开标前在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办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缴至我中心账户,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3、缴纳方式:本地投标者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用银行汇票,拒收现金。 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十、本项目最终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联系人:张燕萍 张波 电 话:0512-53529857 传 真:0512-53529857 53545432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