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金山新城玉龙东路(荷塘大道-东环北路)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发[2013]4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金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金山新城玉龙东路(荷塘大道-东环北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 2.2 建设地点:荷塘区金山新城东北部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东北部,该道路西起荷塘大道,东至东环北路,主路全长2200m,路幅宽约40m,按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建设。建安工程费17438万元;施工内容为建设区间内道路、桥梁、地道、给排水、照明、景观、交通附属工程及其他公用设施等。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图范围内工程的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必须为入选《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类资格证的施工企业;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5岁),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仅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④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仅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⑨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负责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叁份复印件。 5.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本工程招标文件择期另行发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1381。 8.入围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将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确定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株洲市金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 联系 人:高 路 电 话:186702335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锦园2栋406 联系 人:李 铮 电 话:0731-28896978 传 真:0731-28896698或0731-85160666/85163777 邮 箱: 2368755928@qq.com 公司网址:www.hxgl31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