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镜苑法文化中心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大港新区银河路100号 法院 (2)工程规模:面积约1100平方米,绿化工程造价约3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范围内绿化及景观工程的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5)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纯绿化施工企业不需提供);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原件;(纯绿化施工企业不需提供) 8、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 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10、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办理企业CA证书的,必须办理好企业CA证书后登录网页报名,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11、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进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2、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 至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6月1日 17:30 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8052893535咨询。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需依法重新招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九、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纯园林绿化企业不需办理进镇备案手续) 十、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标人;若投标价格相同时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即投标报价10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①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100分): A、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B、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4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十一、付款方式:以支票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全部结束竣工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养护期满一年后付清剩下余款。 十二、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镇江大港新区法院 地 址: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 联系人:吴琨 联系人:包继拯、肖露 传 真: 传 真:0511-85032686 电 话:13921592662 电 话:0511-85026054 邮 编: 邮 编: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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