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8415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黄埔区东江水源林带龟山周边生态景观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黄埔区东江水源林带龟山周边生态景观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3]52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黄埔区东江水源林带龟山周边生态景观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东江水源林带龟山周边生态景观林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020-82388218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1351275994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8797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黄埔区东江水源林带龟山周边生态景观林改造工程,该地段原为硫酸厂和化工厂等工业废弃地区,土壤工业污染非常严重,条件恶劣,属于特殊地区的造林工程,项目总投资2850万元,工程费用约806万元。项目建设用地为龟山周边林地,占地面积260200平方米,种植乔(灌)木34803株。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项目编号:2014-3249 (2)招标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黄埔区东江水源林带龟山周边生态景观林改造工程,该地段原为硫酸厂和化工厂等工业废弃地区,土壤工业污染非常严重,条件恶劣,属于特殊地区的造林工程,项目总投资2850万元,工程费用约806万元。项目建设用地为龟山周边林地,占地面积260200平方米,种植乔(灌)木34803株。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工业废弃地土壤改良,退化坡地植被恢复及种植乔(灌)木等生态景观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0 6.913075万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 年5 月 29 日至2014 年6 月 2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 年6 月 3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 年6月 9日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下午:13:30 ——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广东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广东省或广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园林绿化、林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投标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6、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经依法公开招标的质量合格的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业绩库备案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通过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完成的公开招标和承接的工程业绩,且中标金额在537万元以上)。需同时提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业绩信息库网页上打印的业绩登记资料及业绩登记资料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中标通知书须是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注: 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2]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5、7、8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各一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2388218 地址:黄埔区丰乐路94号黄埔建设大厦二楼 |
报名期限: | 2014/5/29至 2014/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