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4]0523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草庵公园园林景观(龙泉书院周边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经发审[201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草庵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4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本工程系晋江市草庵公园园林景观(龙泉书院周边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建设规模18557㎡,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消防水池及配电房(建筑面积为182.6㎡)、园路铺设、棋盘广场、木框小品、石刻书卷、景观电气、给排水及苗木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苗木养护时间按一年计算,其中成活养护及日常养护分别按6个月计算);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5月29日至 2014 年6月5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4)】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持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晋江市体育馆内,邮编:362000; 电话:13905069269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403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67118;传真:0591-87525269; 联系人:张先生 程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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