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TXS20140501301 工程名称镇海路西侧绿化的工程施工[TXS20140501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镇海路西侧绿化工程已由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请求批准实施镇海路西侧绿化工程的报告批准建设,现委托 泰州市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镇海路西侧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海路西侧、鑫泰大厦东侧(中兴大道—曾涛路段) (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6663㎡,总投资约70万元 (3)招标参考价:69.58 万元 (4)招标工期: 2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镇海路西侧绿化工程施工以及养护、一年缺陷修补等。 2.3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50%,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98%后付3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非园林类,则按《建城【2009】157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其他:无 3.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 5月 30 日 0:00时起,至2014年 6月 4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15 %,中标价为: 69.58*0.85=59.14 万元。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zcetc.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 标代理机构:泰州市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国庆东路6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30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系人:高 波 联 系 人:李 扬 电 话:13852841351 电 话: 18083705902 2014 年5月 28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非园林类,则按《建城【2009】157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是中级职称(绿化)证书,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主要施工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2〕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交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8、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9、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10、近两年(2011、2012年度或2012、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指投标保证金电汇单据)。 附件二: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在投标文件已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中,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剔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依次上升)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一般委托投标事务负责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第一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实际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