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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区电大街改建工程(李渔路至人民东路段)-跨义乌江大桥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基综(201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7000万元人民币,(已落实30%,计人民币210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层数/层,最大跨度/m,金华市区义乌江上。全长?xml:namespace>
2.2 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电大街(李渔路至人民东路段);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的建造师且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证书;
(4)技术负责人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9)按本招标公告第3.6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10)其他:投标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最大单跨
5、其它资料:
(1)报名事宜由投标人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投标人,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交易席位证。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报名时间:2014年05月30日 —2014年06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
8、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 系 人:孙文轩经纬联系电话:8206460283187208
9、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金华市政府西附楼4楼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龙源大厦9楼 | ||
联 系 人:孙文轩 | 联系电话:82064602 | 联 系 人:郑元革 | 联系电话:82135128 |
传真:82135126 | 邮政编码:321000 |
11、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