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庵东镇振东村村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振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庵东镇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本工程主要有三条道路,分别为横一路、纵一路及纵二路,其中横一路长349米,宽12米,纵一路长91.5米,宽7米,纵二路长229米,宽8至10米。工程造价约31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道路、标志标线、雨水、污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宁波杭州湾新区注册企业,并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含临时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市政专业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市政专业质量员1名,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 至2014年6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 4.3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业绩薄复印件,安全员业绩薄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资质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薄)及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同时提供上述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注册地在慈溪市及宁波杭州湾新区外的企业另需提供进宁波杭州湾新区施工临时交易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投标人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方式(包括网上银行)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到帐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下午16:30时前。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庵东支行 帐 号:66060122000008009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区间法 。 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4投标人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的(如宁波杭州湾新区或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将被拒绝报名。 7.5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6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7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振东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庵东镇 地 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联系人: 陈 孟 军 联系人: 任 挺 电 话: 0574-63477887 电 话:0574-63976705(兼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