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8603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014-1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字[2014]39号、朝发改字[2014]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标段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二标段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乐山大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一标段改造工程为华中路道,全程 2.3招标范围:道路、人行道铺装、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部分财政资金,部分单位自筹。 2.5计划投资额:一标段469.25万元,二标段440万元。 2.6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2.7计划工期: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5.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 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健飞 联系电话:159044105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柳荻 联系电话:0431-88670112 传 真:0431-88670112 电子邮件:1791503639@qq.com 邮政编码:130022 |
报名期限: | 2014/6/3至 201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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