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就前进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市政设施养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4128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前进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市政设施养护1.0项不公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办公室(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七、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17935050003940 十、其他事项: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资质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金海刚 联系电话:0571-829256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71-88302757 传真:0571-883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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