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8691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陕西 |
工程名称: |
陕西大荔县高铁广场绿化、亮化及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大荔县高铁广场绿化、亮化及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荔县高铁广场绿化、亮化及雕塑工程己由大荔县经济发展局以荔经发【2013】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大荔县县城西北片区,高铁广场东西长270米,南北宽210米,占地82.35亩。建设包含普通照明、景观照明、广场雕塑、绿化。计划工期60天,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在技术、人员、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证件、省外企业入陕登记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3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结束后发售,招标文件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荔县洛滨大道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楼8013室 联系人: 孙永江 联系 人: 马超蒋娜 电 话: 0913- 3256403 电 话: 0913-8122558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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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6/5至 201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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