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河高邑引线段滨水绿地建设工程项目与泌阳县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泌资建【2014】02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泌阳河高邑引线段滨水绿地建设工程项目与泌阳县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已经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泌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代理公司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泌阳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泌阳河高邑引线段滨水绿地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泌阳县生态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招标工期: 一、二标段各为 9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 报名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来签订的类似的市政道路、铺装工程的施工合同,且工程质量合格。(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时企业提供近三年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4)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不含临时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家投标企业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同一项目经理只能报一个标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7)、 外省进豫施工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办理进豫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8、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由泌阳县检察院出具)(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9) 、 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劳动合同、三金缴纳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本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三金缴纳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程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必须注明企业名称、所投标段、拟派建造师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招标人指定的保险箱内,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 5 月 30 日至2014年 6 月 6 日,上午 8:30 分至 11:30分 ,下午 15:00分 至 18: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500 元/标段,图纸第一标段800元/标段, 第二标段500元/标段,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30 万元 二标段 26 万元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投标企业持银行转账入账凭证到县财政局计财股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款收据(使用财政往来结算票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
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1)账户名称: 泌阳县财政局征收报解专户 开户行: 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 526010105712011
(2)账户名称: 泌阳县财政局征收报解专户 开户行: 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 4100151391005250027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20 日上午9 时30 分,地点为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幕》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泌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邱主任
电 话:136038064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8336191367
2014年 5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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