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1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东部新城C1-6/7地块工程室外绿化景观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0]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波领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河清路以西,惊驾路以南。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23710㎡(其中C1-6地块9120㎡,C1-7地块14590㎡);总建筑面积为约18.5万㎡。其中C1-6地块建筑面积约6.3万㎡,最高建筑高度为99.10米;C1-7地块建筑面积约12.2万㎡,最高建筑高度为149.85米。 招标范围:宁波市东部新城C1-6/7地块绿化、景观、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等附属工程;红线外部分绿化铺装的施工。 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服从总包单位创建“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管理规定。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投标人信用评价信息中的信用等级为准)。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含经延期注册的临时建造师)壹级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6 月17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申请人应在2014年 6 月 17 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申请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申请文件。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并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 (2)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4窗口,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7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领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01 联系人:王金木 王贵昌 电话:0571-85809385 传真:0571-85359182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