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创业公寓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jjkfq2014-020 1、招标条件: 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创业公寓景观绿化工程经已由盐发改投【201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海盐滨海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委托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创业公寓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类别:绿化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滨海大道以北,海港大道东侧,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创业公寓; 2.4建设规模: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 ;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创业公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图纸所示的所有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内竣工; 2.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且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98%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主管已办妥备案手续。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83号北四楼,联系人:潘一敏,联系电话0573-86032685)。 4.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嘉兴市市外企业需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项目主管资格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③ 如实填写并递交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500元的图纸押金,该押金在退还完整图纸资料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6月16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08)会议室(海盐县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海盐滨海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 法人代表:(签章) 联 系 人:朱嘉巍 联系电话:0573-86111755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83号北四楼 法人代表:(签章) 联 系 人:潘一敏 联系电话:0573-86032685 传 真:0573-86032685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 对象违法违规行为 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