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刘线刘穿段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X20140606647 沭阳县刘集镇人民政府的沭刘线刘穿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刘集镇 1.2工程规模:道路面积约7290平方米 1.3工 期:4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本工程设定招标最高控制价:172万元,高于或等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第三的依次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或市政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申请人近半年以来(指开标之日向前推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投标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yztb.com)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4.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4年6月7日至2014年6月13日17时30分前用CA锁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逾时不再办理;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6.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在开标前,提供经银行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付(无息)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13220401010000029693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 号:314308300109 ②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沭阳县台州路2号,交通局大楼二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0527-83553346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江 联系电话:1395153499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香柏 联系电话:13852810112 地 址:沭阳县新华小区高层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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