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应通过有效年审;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监管部门停止在广东省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6、技术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满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质量员及资料员各1名,须同时提供人员有效的培训证(或岗位证)、职称证、注册证(仅项目经理)、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安全员需提供C证;
8、省内企业须附上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在广东省建设部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查询路径及查询结果复印件(查询到有相应人员,网上查询核对)。
9、非广州市工商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广州地区设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
10、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完整的2012年及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3、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均需要核对原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专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满足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质量员及资料员各1名,须同时提供人员有效的培训证(或岗位证)、职称证、注册证(仅项目经理)、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安全员需提供C证;技术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9、省内企业须附上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在广东省建设部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查询路径及查询结果复印件(查询到有相应人员,投标人提供系统登录条件进行网上查询核对);
10、非广州市工商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州地区所设的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已在房管局办理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或公司自有房产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备案的网站公告页面截图;
12、投标人2012年及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3、投标人签署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