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长沙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第二、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8955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第二、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第二、三标段施工已由望发改投【2014】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第二、三标段施工

2.2招标编号:YGJS-CSWC2014-052.

3 规   模: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具体造价和内容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望城区。

2.5 招标范围: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共3000m长,范围为K0+000-K3+000的路面结构层及人行道;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道路工程第三标段4795m长,范围为K3+000-K7+795.87的路面结构层及人行道,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二:桩号K0+000-K3+000,具体造价和内容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标段三:桩号K3+000-K7+795.87,具体造价和内容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7工期要求:二标段工期为50天(日历日);三标段工期为50天(日历日)。

2.8.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9.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的要求,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13年12月-2014年5月),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1)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2)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长登记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两个标段均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银行账号:1901 0270 2920 0058 602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第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第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30日登录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招标专区(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4年6月20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长沙市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城乡建设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上发布。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楼24室联系人:陈先生 赵小姐电话(传真):0731-85824318,13707483540(陈),18674774473(赵)   邮箱:2906348293@qq.com    

报名期限: 2014/6/920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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