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8955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舟山定海区双桥青龙山河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办事处 工程概况:绿化面积约2751㎡。 招标代理: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双桥街道工程名称:定海区双桥青龙山河道绿化工程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一、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 3、投标报名单位为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有分公司注册在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 4、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序号 项目内容 合 格 条 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 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4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得有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6 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文件、舟建委[2008]147号文件和舟建委[2008]215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7 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因故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8 诚信承诺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 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二、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有意向者请于2014年6月9日至6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凭单位介绍信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07室(定海区解放西路126号5楼)报名(节假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四、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单位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905805006 代理单位联系人:小徐、小应 联系电话:0580-2047557 |
报名期限: | 2014/6/9至 2014/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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