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宁德市惠风路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8983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宁德市惠风路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安华[FD-2014]招字第014-1号
开标时间:2014-06-2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闽安华[FD-2014]招字第014-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惠风路南段工程,已由福建省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 项目审批、以 东侨经发[2014]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道路北起于闽东路,南止北湖滨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约3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宁德市惠风路K0+600- K0+852.8工程,含道路工程、交通、雨水、污水、路灯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日历天(不含预压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创园要求8月底完成主要工程;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备注: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10 日至2014 年 6 月 14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500 元(自愿购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24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6109658            传真:0593-2882929
联系人:龚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2971077 传真:0593-2971055 ;
联系人:  阙小姐。

编制人:阙艳丽                 审核人:赵俊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报名期限: 2014/6/1020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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