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龙游河生态公园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RGS2014060436415764
一、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的 如皋龙游河生态公园亮化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筹集 ,现已落实。 二、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皋镇惠政路以南侧、中央大道以北,海阳路以东、观风路(待建)以西规划红线合围的范围内;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500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项目; (4)计划工期: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7月25日,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如皋龙游河生态公园亮化,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证明),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险处出具的为准。需提供从2013年1月1日缴至2013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0、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所取得的类似亮化业绩(以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价超过300万元,且已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并在当地招投标官网可查询);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拟投标企业必须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请参照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bc2138bf-ce73-48cf-92cb-2c54e6b78426&categoryNum=007001执行)。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次低价法(含有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开始发布时间为2014年 6月 4 日。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4 年 6 月 9 日 16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邮箱(rgztb @126.com)。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最高限价公布的时间及网址:2014年6月 13 日 15 时后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rgggzy.cn。 十、各投标申请人须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购买工程招投标资料信息费200元/单位,费用不退。 十一、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年 6 月 16 日 9时30分 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并在2014年 6 月 16 日 9时30分 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时需提交购买工程资料信息费的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程 联系电话:1377383489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朱仲英 电话:0513-85920810-803,传真:0513-871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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