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区环岛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如皋港区环岛路照明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皋港区环岛路 (2)工程规模:如皋港区环岛路道路总长5535.22m,其中环岛路近期实施范围疏港公路至G204南延,对应桩号AK0+810~AK3+820,共有12m单杆双挑路灯70根,15m中杆路灯10根,环岛路上其他灯为远期接入。工程造价约110万。 (3)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 6 月20日(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 9 月 19 日。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5) 本招标项目共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2)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3)企业和建造师业绩要求:2011年1月 1日以来所取得的城市照明类似业绩不少于100万;(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当地招投标官方网站可查询;)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7)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9)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且须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0)养老保险需提供从2013年1月1日缴至2013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11)拟投标企业必须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请参照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d2863a64-dd88-4c1b-b281-9610c0aed3b6&categoryNum=005001执行)。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 7、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始发布时间为2014 年 6 月 5 日。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年 6 月 10 日 9:00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邮箱(rgztb@126.com)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公布的时间及网址:2014年 6 月 10 日
15 时后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rgggzy.cn/rgweb/jyxx/001001/001001002 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10、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16 日9时。各投标申请人须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购买工程招投标资料信息费200元,费用不退。 1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年 6 月 16 日 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并在2014年 6 月 16 日 9:00 时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时需提交购买工程资料信息费的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 6 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