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福州市盘屿路(金洲南路)改造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9143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盘屿路(金洲南路)改造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12
开标时间:2014-07-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榕市市政招2014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盘屿路(金洲南路)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浦道路改造长度840米,规划红线宽度55~67米,;招标控制价为11186496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起点位于建新南路与盘屿路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1+180,路线向东南方向延伸,沿线经过凤山之路二、奥体横一A路、奥体横一B路、终点至奥体横二路,终点桩号为K2+020。道路改造长度840米,规划红线宽度55~67米;
2.3.2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新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拓宽部分路基路面)、排水、电力管道、两座加宽桥梁、405米车行地下通道(U型通道长度为283米)。箱型通道长为122米,约8000万元)、电力管线改造、交通设施及路灯照明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合同工期3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1.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2.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登记,并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2300万元;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部人员数量和资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如下要求: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在国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11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
注: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3.6. 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 月12日至2014年6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3]38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交的金额:8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7 月8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 350004;
电  话: 0591-83300490   传真:0591-83329044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 张新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112的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期限: 2014/6/1220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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