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东疆港区新港九号路道路工程已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行政许可【2013】2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59279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受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工程位于天津港东疆港区,建设内容为新港九号路新疆路以西段路基工程,道路总长约1372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东疆港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名称:天津港东疆港区新港九号路道路工程(新疆路以西段路基工程)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山皮土路基等 | 2.4 | 工期要求:2014年07月14日 至 2014年10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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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1、近两年(2012年06月0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工程(结构类型和建筑类型与本次拟实施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工程),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已备案)为准;2、网上报名后必须在通告截止时间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外地进津企业备案通知书、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和业绩文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不得参加投标)到代理单位核实登记,并准备资格预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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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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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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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6.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4 年 6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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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6月13日至2014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另行通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7.2 |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 7.3 |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7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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