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祥和路(茶庵街—容城大道)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061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祥和路(茶庵街—容城大道)工程项目己由监发改文【2013】144号文件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祥和路(茶庵街—容城大道)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及概况:祥和路(茶庵街—容城大道)路段为我县城区中部的一条南北向道路,道路红线宽度12米(绿线宽度22米)。南起容城大道,北抵茶庵街,途中与天府大道、茶庵大道相交,全长约1242.537米。现状为团结村与马铺村农田,并有少量房屋占道路红线。 本次一期工程分为两段,全长约567.073米(其中:第一段长389.036米,第二段长178.037米)。包含的主要工程内容有:车行道、人行道、雨水管、污水管、线石、卧石、路灯、行道树。 2.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约300万元,政府投资。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其它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施工工期: 90天(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且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3.5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原件)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职称证书、五大员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提供原件) 3.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提供副本原件) 3.8监利县公共资源中心办理的招投标网员证;(提供原件) 3.9近三年来(2011.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 3.10近三年来(2011.2012.2013年)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五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县)级以上不良记录;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以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为准);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原件交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后,将资格证书退还。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16 日至2014年 6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天府大道东89号)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施工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①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资格(上岗)证; 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4.3在2014年 7 月 4 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供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不注明如造成废标的后果自负)。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575557550367;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 5.资格审查办法: 5.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7 月10 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10 日上午09:00时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7.定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工程款,审计结束后支付30%工程款,审计结束一年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 监利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华龙 电 话:152723160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天府大道(东)89号 联系人:朱莎 电 话:13607212520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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