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镇江市丹徒区恒润工程配套有限公司长山路及长山中路路灯工程已经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区 (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2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3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路灯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丹徒支行)。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8993017)。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6.必要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 (一)、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二)、丹徒区施工企业需要携带建管处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证明原件,丹徒区以外的外地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样品封存,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每年检测,如果不符合要求全部更换。 8.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9.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4年6月18日0:00至2014年6月22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10. 丹徒区以外的企业递交投标标书时须提供《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丹徒区资质备案申请表》(联系人:王斌0511 -88992602)原件。备案管理办法和办理程序请登陆www.dtjs.gov.cn查阅。投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丹徒区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1.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样品分”的评标方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与综合信用合计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1)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80分,其中投标报价74分,投标人综合信用分5分,样品分1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①、对商务标的评审。由评委会的评委对投标总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必要认定。经评委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标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1)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评标基准价: A、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B、评标基准价的认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本工程K2的取值为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4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3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⑤综合信用分值计算(5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05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⑥样品分(1分) 开标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要求提供路灯光源样品,评委将根据提供的样品相应打分。最高得1分。 (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2.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付款方法:工程建设期间不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3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35%(留5%质保金)。 16.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韩盘成 电话:13921594413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张文琴、张燕 电话:88992603 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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