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9564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文化中心河涌及周边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文化中心河涌及周边景观工程项目2014年06月19日 _酒店工程招标_厨房设备招标_招标_照明工程招标_工程招标_体育工程招标_交通工程招标_园林古建工程招标_标识招标-华夏工程信息网2014年06月19日 ,酒店工程招标,厨房设备招标,工程招标,照明工程招标,招标,体育工程招标,交通工程招标,园林古建工程招标,标识招标" />2014年06月19日 ,酒店工程招标,厨房设备招标,工程招标,照明工程招标,招标,体育工程招标,交通工程招标,园林古建工程招标,标识招标,华夏工程信息网"> 2014年06月19日 " 1.招标条件 文化中心河涌及周边景观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社[201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 。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分为园建工程部分、园林绿化工程部分与安装工程部分,总面积约153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约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完工时间2014年8月30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文化中心河涌及周边景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71457 3.2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 万元及以上。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类别为城市园林绿化)。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两者之一均可: (1)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且须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且须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3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或以上)职称证书。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600万元或以上的 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600万元或以上的 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1 年、 2012 年及 2013 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1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2013年12月~2014年5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2)园林绿化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2013年12月~2014年5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3)施工员(至少2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3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2013年12月~2014年5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4)造价员(至少1人)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书,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2013年12月~2014年5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4.12 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 / 5.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4 年 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2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3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中标人(属广东省外企业)在投标文件中约定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以此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 邮 编: 52800 联 系 人: 高工 联系 人: 吴工 电 话: 0757- 29836575 电 话: 0757- 82298632 传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fsdezheng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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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6/19至 201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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