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舟山市东港二期顺堤(纬十~纬十五路)改造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2008]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舟山市东港二期顺堤(纬十~纬十五路)改造工程 2.2工程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二期开发区内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东港二期纬十~纬十五路顺堤上,根据原有施工基础改造,总长约2286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地面铺装、原结构挖除外运、楼梯、防撞桶等项目。 2.5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且在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在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内预报过的建造师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舟建委[2008]147文件和普建[2008]84号和普建[2009]70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过备案更换的项目经理须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2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舟山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同时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年 6 月 18 日至 2014 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1)报名表、单位介绍信(须随带身份证),廉政保证书,相关表式查询网址:www.ptztb.com;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件、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班子证书及社保资料(2014年5月份(含)以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A、B、C三类人员考核证书。 所有资料复印件除注明外均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同时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麒麟街 地 址: 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一楼 邮 编: 316000 邮 编: 3160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 系 人: 刘战 电 话: 0580-3826283 电 话: 0580-3711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