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9648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市环前云台山旅游大道(开发区段)昆仑山路-G30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环前云台山旅游大道(开发区段)改建工程己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己落实。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环前云台山旅游大道(开发区段)昆仑山路-G30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xml:namespace>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市政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长1.21公里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环前云台山旅游大道(开发区段)昆仑山路-G30施工(三标段)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5个标段,本标段为第3标段。 (5)本标段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460万元。 (6)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7)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7 月 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 4 月 28 日,工期 3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施工合同额1/5;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二)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以下必要合格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工作,确需继续承担额外工程项目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对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情况采用自行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招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 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放入招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承诺书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按苏建管企〔2008〕19号规定: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6) 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7)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8)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站报名。 网址:http://www.lygztb.com.cn/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 月18日至2014年6 月26 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6月 27 日 9 时 00 分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花果山大道与黄海大道交汇处,新海连大厦西侧206) 获取方式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 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6 月 18 日至 2014年 6 月26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后请在2014年 6 月 26日17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5.0光盘、图纸光盘,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光盘。 五、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除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与电子标书光盘外,开标时还额外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为投标文件全套,其中(表0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仅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人需自备光盘提供所有商务标的EXCEL格式、WORD格式的投标函及相关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专用电子标书光盘、自备光盘、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电子标书光盘(非加密)及自备光盘、纸质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电子标书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 电子标书光盘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当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0投标光盘技术支持: 广联达软件公司 刘工15380802163 六、评标细则: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招标人选择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报价”中的方法一,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进行打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正偏离1%扣0.5、每负偏离1%扣0.3),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 本工程分为5个标段,本标段为第3标段,评委会评标的顺序为第1标段到第5标段,投标人各标段不能重复中标。 七、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开发区招标办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3 13505156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18651253807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7#宝泰商住楼2单元701室 经办人:陈工 传真:0518-85510788 电话:0518-85510788 邮编:222000 E-mail: 27988817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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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6/18至 2014/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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