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4]第021号 开标时间:2014-07-1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4]第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滨海产业路(一期)、产业路(环岛)道路工程 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2014]92号、长发改基[201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文武砂镇数字福建产业园,起于东湖路,终点止于漳江大道; 2.2工程建设规模:产业路一期(北段)长约938.683m,宽18m,产业路一期(南段)长约369.317m,宽24m,产业路(环岛)长约755m,宽24m;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30km/h;工程预算造价为8352421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滨海产业路(一期)、产业路(环岛)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污水管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本金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从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工程预算价)每份人民币150元,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650元。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15日0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乐市吴航路180号 联 系 人:郑工 , 电话:0591-288167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2层,邮编:350012 ; 电话:0591-87621399,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100 751 863 350 010 001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长乐市滨海产业路(一期)、产业路(环岛)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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