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湾路提升改造工程第4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审批【2012】227号文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区福湾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起于仓山区二环路与福湾路交叉口,南至三环路与湾边大桥连接线衔接。提升改造范围道路全长3112米,规划宽度50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本工程起于仓山区二环路与福湾路交叉口,南至三环路与湾边大桥连接线衔接。本标段桩号范围:建新南路K3+090至往双湖路方向K0+180,南二环路K4+316.591至K5+220及福湾路K0+780桩号范围内。内容:道路及桥梁处的沥青砼面层、交通标识、交通电气设施、路灯照明工程施工内容。(不包含道路稳定层及基层、桥梁面防水、绿化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设计、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2.6.2.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投标人应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通用本》附表7后)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3.4. 投标人应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制设备和沥青混凝土施工摊铺设备(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 3.8. 3.5. 投标人的沥青混凝土拌制设备(必须提供设备性能说明凭证及所有权凭证,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现场要求),其拌制场站须设在以福州市五一广场为中心,方圆50公里内的区域(提供拌站位置卫星航摄图) 并标注具体位置,且沥青拌制设备经计量标定合格。 3.9. 3.10.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1.备注:若投标人同时参加本工程第4标段、第5标段任意二个标段投标的,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投标人已被确认为第4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在参与第5标段中标候选人选取,以此类推。 3.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14年6月27日 17时3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07-17 09:3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 保证金提交备注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117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标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9593488、0591-83821697。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拾肆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17日 0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 ,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83377619 传真: 0591-83377619 ; 联系人: 陈工、郑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28062846 传真: 0591-28062881 ; 联系人: 小何、小刘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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