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公路局委托,对清丰县金水路路灯照明、水管等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4]021-GK09号(一标段至四标段) 二、采购项目:一标段:路灯;二标段:路灯箱变;三标段:路灯基础及电缆;四标段:供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箱变的型式试验报告、ISO9000认证。 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4)投标产品电缆的生产商注册资金≥8000万元、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 四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4)投标产品水管的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认证。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到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一、二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三、四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第三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27248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18688 七、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拟派遣(委托)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法人除外)及企业所在地或清丰县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还要提供的其它资质证书: 一标段: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二标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 三标段: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四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8800元、二标段7900元、三标段18000元 、四标段6500元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以售标书截止日到帐为准)。用户名:清丰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部,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清丰县支行4100 1516 8100 5020 0435。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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