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BGC110033-14SG 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建设项目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道路BT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1]16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东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淳区固城北路-景观绿化工程【凤山路至高芜高速段】 2、工程地点: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9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由景观和绿化组成,景观绿化占地面积约26000.00m2,景观部分由铺装、景墙等组成,绿化部分主要栽值苗木有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草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5000 m2;造价:740.8471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开标时,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提供的证书中需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是绿化专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是绿化专业)按时到场开标,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已根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改规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审批),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c开标前投标单位在建设银行高淳支行投标保证金办理窗口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经银行核实后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同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6、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根据高建工字[2009]6号文的要求,对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在进行相关工程的投标报名时,必须先到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8、(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 a、按本公告资格审查办法第2条执行,其中(1)、(4)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含)及以上证书原件(提供的证书中需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是绿化专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是绿化专业); (2)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a、根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企业须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必须包含投标企业名称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 b、进入我区建筑市场区外施工企业需出具高淳区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 c、按本公告资格审查办法第2条执行,其中必选条件中(2)、(3)、(7)、(8)提供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9、在投标报价中,K值应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10、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6月23日15时52分到 2014年6月30日15时52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东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56856585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婷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6856585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dongke.2003@163.com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