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赣开招字【2014】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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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单位名称 |
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赣州开发区综保区首期路网宏国路、创业北路(北环路~光明路)、北环路(创业北路~东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赣州开发区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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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1 |
项目总投资 |
1985.9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85.9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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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赣州开发区综保区首期路网宏国路,创业北路(北环路~光明路)和北环路(创业北路~东环路)(K0+136.959~K0+720.399)道路及排水工程。该三条道路合并为一个标段,其中赣州开发区综保区首期路网(宏国路)工程道路起点创业北路至东环路,道路总长968.294 m,路宽18米,雨水管道管径为d900、d1400,污水管道管径为d400,投资约658万元;创业北路(北环路~光明路),道路总长1044.12米,路宽24米,雨水管道管径为d600、d1100、d1200、d1400,污水管道管径为d400,投资约995万;北环路西起创业北路,东至蟠龙路,道路总长583.44m,路宽9m,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d600、d900,污水管道管径为d300、d400,投资约331万元。三条道路路面均为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1985.9万元。其中道路工程的路基土石方、人行道土石方、人行道面层、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暂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横穿道路部分弱电、强电、给水及人井计算预埋套管)。 |
标段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的类似业绩是指:2011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市政道路的红线路面面积大于或等于49000㎡,且红线宽度不小于24m的水泥砼路面市政公用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至少一种能充分证明企业及建造师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业绩时限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注:当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其道路的红线宽度、红线面积和面层类型这三个指标时,则还需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企业和拟派建造师的业绩符合本工程所要求的类似业绩的各项指标。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资格证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预选承包商名录证书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 |
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其他要求 |
(1)投标企业必须是已经赣州市建管系统审核且必须是已取得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录证书上的专业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本工程的专业资质等级要求,且必须在http://w.gzsdpc.gov.cn/wwwcbsml/网站上可以查询)。 (2)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开标之日前,不允许投标企业及拟派的建造师在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受到处罚或通报等,且正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注:如处罚或通报文件等未设定处罚期限的,则以处罚或通报文件下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计算天数,如超过180天的则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少于180天的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6)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7)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8)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分别支付300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和400元的招标文件资料费,其中400元资料费转入以下帐号,开户银行:赣州银行群星支行,帐户: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帐号:2822 0001 0302 0000 826),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各投标人在缴纳资料费时应在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赣州开发区综保区首期路网宏国路、创业北路(北环路~光明路)、北环路(创业北路~东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所缴费用售后不退。( (9)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10)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xml:namespace> |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06月23日 |
申请期限 |
8天 |
申请时间 |
2014年06月23日--2014年06月30日 |
联系人 |
黄晓燕 |
联系电话 |
13576745361 0797-8225639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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