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仓城路西延、新烟路南延、繁荣街东延、泰和路新建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仓城路西延、新烟路南延、繁荣街东延、泰和路新建工程四标段二次 建设单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 建设地址:新郑市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规模: 泰和路(渔夫之路—解放南路)新建工程,设计道路全长546.26米,总宽2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4米,两侧各设3米宽人行道,新建污水管道并在道路两侧安装10米高120W LED单臂金属柱灯。 二、标段划分: 四标段: 泰和路(渔夫之路—解放南路); 三、投标资格: 1、四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外省进豫企业必须持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方可报名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 四标段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招标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2. 网上报名后投标企业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以上所有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整齐。另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 日至2014年6月 日下午17:00截止 (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仓城路与新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交易窗口。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少于5日。 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单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如下帐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人民币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号:402491002013 开户银行: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0000 0116 9516 9002 7012 投标人转账后凭转账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七、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371-626999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卫娜、花海燕、韦阳阳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九、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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