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豫区来龙环城路路面工程(宿沭路-来龙大道) 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9827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豫区来龙环城路路面工程(宿沭路-来龙大道) 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宿豫区来龙环城路路面工程(宿沭路-来龙大道)已经来管发【2014】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期:90日历天;

1.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1.4总投资:约1200万元;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50%,完工并验收合格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一年时付至工程价款的80%,余款扣除5%的质量保修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和业主试验检测费;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凭证后甲方方可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来龙环城路路面工程、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老宿沭路~张大庄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工、结构、测量、试验、合同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其中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3.7投标人须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等要求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件)规定。

4.3.8投标人必须自有拌合楼和摊铺设备,且在宿迁市区范围内使用,并提供购买该设备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核,未提供该证明材料原件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情况进场现场考察,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4.3.9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评标委员会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工程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4.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1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4.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4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郭新建

电话:0527-844653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0527-80181555、80181789(传真)

邮箱:sytyzbdl@163.com

报名期限: 2014/6/24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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