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前童镇上葛头村景观改造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前童镇上葛头村,主要建设内容为荷花塘栏杆、健身公园、停车场地、绿化带及水渠等项目改造。招标控制价为 689448 元,招标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荷花塘栏杆、健身公园、停车场地、绿化带及水渠等改造。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 6 月 24 日 14:3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市政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4年 7 月 3 日 14:30 时。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前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4、银行帐号:7337410182600005721
5、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1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4年6月24日14:3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前童镇上溪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前童镇上溪村
联系人:葛秉权 葛文军
电话:13858396226 13123850108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联系人:叶欢欢
电话:0574-65586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