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美术馆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经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 盐发改审【2013】166号。现对该项目市美术馆周边道路亮化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美术馆周边境内。
2.工程规模:市美术馆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10KV的城市道路照明项目,工程造价约30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GYCS201406247233142773 | 市美术馆周边道路亮化照明工程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3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省外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须进行资质核验,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月—2014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5)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级、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登入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网址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8:30至2014年6月30日18:00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一)诚信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3)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标段中标金额的10%,中标结果公示后十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甲方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十一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4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得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得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6)江苏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7)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月—2014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要求提交原件而未提交原件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三、开、清标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招标最低控制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标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9-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1.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0.1分);
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0.1分);
1.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0.2分);
1.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0.1分);
1.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0.1分);
1.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0.1分);
1.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0.1分);
1.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0.1分);
1.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0.1分);
1.10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705109969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正娟联系电话:18012509322
地址:五星小区印汽社区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