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榭大工业供水增压泵站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大榭大工业供水增压泵站内实施绿化种植,绿地总用地面积约144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65万元,计划工期为 18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为合格。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4年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详见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城管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中建筑施工企业进榭承接业务备案办理须知,网址:http://www.daxie.gov.cn/ghj/);
3.5投标人企业若有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6月1日以来在宁波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应在2014年7月4日之前,将招标文件中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6月26日至 201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1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4年7月2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2014年7月2日下午时间为13:30时至15:30时只能到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东侧窗口(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购买。联系人:周丙海,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6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地 址: 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王浩 联系人: 周丙海 电 话: 0574-86769785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 传 真: 0574-8736089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bh139506@163.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 账 号: 1295000000018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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