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请示》的批复,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双丰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堰市黄龙镇双丰村蔬菜种植区道路排水工程。 2.2招标金额:约270万元。 2.3招标内容:硬化田间作业道、新修菜地排水渠、机耕道、挡墙、防洪渠。 2.4工程地点: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双丰村。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逾期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2001616008053003250
开户银行:十堰市建行五堰支行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3号(市五堰新华书店3楼)
咨询电话:(0719)8687058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06月26日至2014年0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明书;(8)拟派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9)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须知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17日08时30分前,地点均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 3# 开标室。 6.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送达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话:0719-8208350
招标人: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双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宗山 电话:1359787982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9-8679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