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001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永州蓝山县蓝宁路(老湘粤北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蓝宁路(老湘粤北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08]172号和[2009]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蓝山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蓝山县县城内,起点为南平路,终点为东方大道。2.2建设规模:DN500管道945m,DN600管道540m,DN800管道202m,Φ1000检查井41座,Φ1250检查井20座。 2.3合理定价:1316262.81元 2.4计划工期: 80日历天2.5招标范围: 管道、检查井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1个标段招标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的查询结果为准,实际情况与查询情况不符的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5具备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诉讼和仲裁案件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14 年 6 月25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3时至5时(法定公休日不除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 200 元,合计600元。 4.2.2地点: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风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招 标 人:蓝山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蓝山县塔峰西路 地 址: 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邮 编: 425800 邮 编: 423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574679031 电 话: 15874693703 |
报名期限: | 2014/6/26至 201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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