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环卫局归雁创业园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公告
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归雁创业园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蓝山县环卫局归雁创业园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 1.2采购编号:LSCG-2014GK016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建设地点:蓝山县境内 1.5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蓝山县环卫局归雁创业园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总建设面积约875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蓝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审核定案书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1个标段招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预算价为人民币:伍拾柒万壹仟壹佰叁拾柒元柒角玖分(详见[2014-预审051号]预算审核定案书)。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5年及以上经验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建工程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平台》上查询的押证情况为准); 3.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以及企业所在地清欠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3.5具备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诉讼和仲裁案件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加盖了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4.3资质证书副本; 4.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者具备5年以上在岗工作经验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7永州市外企业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4.8外省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及企业所在地清欠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4.9报名参与投标的建筑公司只能开具一个工程资质证明,且开出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 5.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3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除外); 5.2地点: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5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蓝山县政府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单,2014年7月2日17时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开户名:蓝山县财政局国库结算专户 账 号:4300 1595 0710 5981 0094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LSCG-2014GK016)号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 地 址: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和香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74671900 电话/传真:0746-222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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