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18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顺义区裕安路北延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顺义区裕安路北延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3年度计划,并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2011】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裕安路北延工程,南起机场北线,与裕安路设计终点接顺,向北依次与顺于路、规划一路和六环路相交,终点至现况顺沙路,道路全长 2.3公里。其中机场北线~顺于路段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二幅路型式,路基宽24米,双向四车道,机非混行,两侧路肩宽各 1.5米。顺于路~顺沙路段为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一幅路型式,路基宽15米,双向二车道,机非混行,两侧路肩宽各 1.5米。主要施工内容为种植乔木、灌木、绿篱、铺草皮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 施工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预计施工工期为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超过20公里一级(含)以上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 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7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7月5日9时0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顺义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4年7月5日10时3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顺义公路分局二楼天桥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建辉、杨霞 电话:(010)89479442、69441007 传真:(010)694410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魏超 周佳彬 电 话:010-51656899-819、818 传 真:010-59273266 网上报名:http://210.75.218.36/ 联系人:郝毅 电话:010-69461669 传真:010-69461669 邮编:101300 监督电话:010-63011762批复文号顺发改【2011】309号 |
报名期限: | 2014/6/30至 201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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