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244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常州精品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1222508120140037招标备案号:12182014074001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蓟县施工[2014]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州精品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蓟发改[2014]5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蓟州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9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蓟州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常州精品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包括 1、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 ; 2、园林景观工程,主要包括观景平台及栈道、园路、河道清理、景石、蓄水池等; 3、室外电气工程,主要包括配电柜1台、草坪灯19套、射树灯8套、敷设电缆等 。 2.2 工程建设地点:蓟县下营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常州精品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4年07月18日 至 2014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内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证书及IC卡均需在有效期内; 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和“有投标资格”的IC卡; 6、参加投标报名的县域外施工企业,中标后须在蓟县设立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保证合同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同类工程两项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1 日 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7月01日至2014年07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 至 18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项目建设单位:天津蓟州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王彦军(印鉴)办公地址:盘山风景名胜区内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周志红 电话:022-29826228传 真:022-2982622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陈瑞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6号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赵雪松 电话:022-29038236传 真:022-29038555 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刘朋电话:29038233传真:29038555电子邮箱:jxzbban@163.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6号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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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1至 201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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