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269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次干道绿化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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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次干道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开发区。
(2)工程规模:南区二路景观绿化实施长度约1.64km,绿化面积16540平方米;南区一路景观绿化实施长度约1.64km,绿化面积17022.47平方米, 常安东路景观绿化实施长度约1.1km,绿化面积11501.56平方米;常鑫路景观绿化实施长度约0.709km,绿化面积7446平方米;恒联路景观绿化实施长度约1.29km,本次招标绿化面积3659.5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次干道南区二路、南区一路、常安东路、常鑫路及恒联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其他:其他报名条件: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查询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本工程按标段顺序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4年6月30日到2014年7月23日年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23日上午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
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仟元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联系方式: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
管理委员会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开发区鸿禧时代广场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窗口
邮编:226600邮编:226600
联 系 人:陈阳联 系 人:付萌萌
电话:0513-88761058电话:0513-81819572
第一章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2详细评审标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93%。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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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1至 2014/7/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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