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290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东县城北区世纪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4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下午5:00时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东县城北区世纪路绿化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衡东县城北区世纪路绿化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经理证、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衡东县衡岳北路181号)备案后,持备案凭证方可向代理人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应备二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 6.3 合格的投标人在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500元/套,均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5时30分,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兴衡城市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唐先生电话(传真):0734-8217116 |
报名期限: | 2014/7/2至 2014/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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