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3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企业业绩 | 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