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店车辆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审批【2013】314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五四北路片区,秀峰路北侧、绕城高速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1287.975米,分为A、B两段,其中A路长1002.838米,规划红线宽度34米,B路长285.137米,规划红线宽度16米。工程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为3125137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店车辆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电力排管、交通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2.6.2.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及以上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部人员数量和资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3.1. 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3125.1377÷5=625.02754)万元人民币 3.8. 3.5.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和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10.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 3.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7月3日 09时00分 至 2014年7月9日 17时3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通过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通过网站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4.2.根据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购买,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07-29 1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提交备注 (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榕市市政招2014133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2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29日 10时00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 ,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83377619 传真: ; 联系人: 郑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 联系人: 小张、小何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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