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33 开标时间:2014-07-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店车辆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福州市五四北路片区,秀峰路北侧、绕城高速南侧; 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287.975米,分为A、B两段,其中A路长1002.838米,规划红线宽度34米,B路长285.137米,规划红线宽度16米。工程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为31251377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店车辆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电力排管、交通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3125.1377÷5=625.02754)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部人员数量和资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和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3 日至2014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通过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通过网站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根据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购买,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榕市市政招2014133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2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29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 说明: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未实现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保证网络递交数据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人只能使用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3.5.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 350004 电 话: 0591-8337761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联系人: 小张、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13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导正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