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442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金河大街—文佳路—鸭绿江大道—洋河大街地块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52014070001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407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河大街—文佳路—鸭绿江大道—洋河大街地块回填工程已由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经贸发展局以丹合经贸批字【20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河大街—文佳路—鸭绿江大道—洋河大街地块回填工程 2.2建设地点:丹东临港产业园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2014年08月05日开工至2014年11月05日竣工,计划工期93天。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三级或与本工程相适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03日至2014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沿江开发区房坝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15-31756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23388267 传 真:024-23388267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2014年07月03日
|
报名期限: | 2014/7/3至 2014/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