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52 开标时间:2014-07-3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先锋北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长度约850.08米。工程控制价为188391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先锋北路A段、B段及一纸支路等3段道路施工,其中A段北起海军路,南至现状大坪路;B段北起拟建一纸支路,跨越港头河、南接已建成的先锋北路;一纸支路北起南江滨西大道,沿港头河岸、下穿鳌峰大桥桥下,东接已建成的一纸支路。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交通设施、景观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3767832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进行延续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7 月 4 日至2014 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招标项目K值为8%~11%(不含11%)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或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大写:¥3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7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5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邮编:350005; 电话:0591-83411735传真:0591-87671805; 联系人: 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电话:0591-87813438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 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05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0591-83821697(财务室)。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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